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1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岩心数字化与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907号)要求,依据实物地质资料分级管理、分类筛选与分散保管的工作规定,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于8月25日派出工作组,对我院开展项目实物地质资料筛选采集与分散保管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实地抽取了我院三个项目的实物地质资料。经检查,我院实物地质总体保存较好,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光薄片对应的手标本、物性标本等标识不尽清楚;二是化学样副样等样品保存环境存在过于潮湿,部分样品纸袋有潮湿破损迹象;三是部分项目的岩心保存环境不好,遗失风险较大。
针对以上问题,科管办近期将根据厅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对我院实物地质资料进行再清查,进一步落实《院地质资料管理办法》,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职责。同时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全面梳理实物地质资料的保存状态,将问题突出和矛盾较大的问题梳理出来,院将组织力量集中解决。